【梅艷芳】梅啟明指《梅艷芳》侵犯註冊商標 安樂電影回覆:已交法律團隊處理
發布時間: 2021/12/03 14:17
最後更新: 2021/12/03 15:48
近日以已故百變天后梅艷芳傳奇為藍本的電影《梅艷芳》大熱,令大眾再憶起這位樂壇天后的風采。不過梅艷芳胞兄梅啟明日前入稟高等法院,聲稱擁有「梅艷芳」及「Anita Mui」商標。
梅啟明指,電影《梅艷芳》未得他同意下使用有關商標,對其造成損失,要求法庭頒令禁制電影公司繼續侵犯有關商標,以及冒「梅艷芳」商標之名行事,要求電影公司交出侵犯商標物品,以及作出賠償。詳情即看:【下一頁】
安樂影片有限公司回應如下:
由籌備至開拍到現在,我們一直有法律團隊跟進處理有關法律問題,並在合法的基礎下進行電影《梅艷芳》電影的製作。
現這事件已交由我們法律團隊處理,現階段我們不作任何回應。
2003年梅艷芳離世後,因為梅艷芳母親與梅啟明因梅艷芳質疑遺產分配方案,大感不滿。事因梅艷芳把部分遺產捐出做善事,所以她去世後第4天,梅媽與梅啟明提告。梅媽嫌遺產分配不公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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梅媽拖欠230萬律師費破產
梅艷芳遺產中本已安排銀行做信託公,給予母親覃美金每月7萬港元生活費,並安排1名司機及1名傭人。另外,給胞姐梅愛芳的兩個兒子、兄長梅德明的兩個女兒,共170萬港元讀書基金。
可是多年來梅媽多次表示生活費不夠用,經常入稟要求增加每日使用,但她每次申請都被法庭即時拒絕,只在每個月的生活費上作調整。但因多次提出法律訴訟,梅媽欠下大筆律師訟費,梅媽於2012年因拖欠230萬元律師費被法庭頒令破產。
撰文 : TOPick柴犬出動